九江一男子殴打父亲被拘!
2021-02-19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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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6日早上9时许,永修县公安局三角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村民赵大叔报警称其遭到儿子的殴打,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 经查,赵大叔与其儿子赵某某在家中吃饭时,因为赵大叔指责赵某某成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老大不小也不思成家。赵某某不满其父的批评,拳脚相向,将其父打得鼻青脸肿。民警到达现场后,赵某某还愤愤不平,骂骂咧咧不止。
目前,赵某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儿子打父母,违背了我国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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