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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3年惹出纠纷 各执一词难协商

2015-10-30 09:08 来源:浔阳晚报

房主:屋内多处物品损坏

房客:有些折旧损坏是正常的

   [九江新媒体JJXMT.CN] 28日,年近古稀的戴先生向浔阳晚报热线8530000投诉,称其出租的房屋在合同到期收房时发现多个物品被损坏。对此,房客表示,已请人修理了,并且以4600元押金作为补偿。

 
  房主:物品损坏按合同约定赔偿
 
  3年前,戴先生将在科委宿舍的房屋出租给了一名男子,3年租金当初已经付清,还押了4600元钱。本来今年7月28日交还房屋,因房客需要搬东西推后几日。但进房后,戴先生说,他发现屋内的一些物品被损坏,因此提出房客修理整洁后交还。
 
  在此过程中,戴先生认为对方并未认真对待。
 
  戴先生说,损坏的地方包括电视、抽屉、沙发、窗帘等,还有卫生也没搞好,内墙还被画花。其中电视被修理后还不时闪现红点,抽屉拿去修理至今未归。而沙发不仅破了个洞,还有一道疑似小刀划出的口子,窗帘下摆也断线破损。最后,他还指出门锁更换后铁制外套也不见了。
 
  戴先生为此要求对方修理,同时押金也暂时不退。不过,他说,期间房客却报警,而且找当事人和合同签约人解决问题总被推脱,这令他很生气,而且损坏物品修理得也不到位、及时。
 
  戴先生拿出房屋租赁合同说,合同有条款明确约定损坏物品应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戴先生表示,自己不是难说话的人,也不缺钱,只要按照合同做好,押金该退还是会退。
 
  房客:按照要求修理,押金就做为补偿
 
  据了解,租赁房屋的是一名姓蔡的男子,但实际租住的是一名姓高的女子,两人是亲戚。
 
  蔡先生说,合同的确是他签的,但3年中一直是自己妻子的妹妹在住,主要是为了孩子读书。租住期满,妹妹交房时与房主戴先生产生纠纷,当时求助于他,因他本人在外地,所以只好报警求助。他说,这就是报警的原由,而非借此为难戴先生。
 
  这点,高女士也表示当时确实如此,她搬东西时,戴先生也准备将一些东西搬进来,她便说是否等自己般完后再说,因此言语上有些不合,同行的妹妹就问房主是不是带了押金来。高女士说,那会双方牵扯不清,自己也走不了,这才向姐夫求助。
 
  对于戴先生提出的修复家具和补偿问题,高女士说,她已经按照戴先生的要求修复了,自己当初搬进来时就自带了电脑和IPAD,3年也没用过电视,但还是依戴先生要求修理了,并提出要不就买个新的还给老先生,不过老先生没同意。而沙发问题,她表示,使用中一直都是放垫子的,而且当时进来时沙发就是旧的,使用中总会有折旧、破损,老先生提出问题后,她准备修补一下,但老先生要求赔偿,于是她就提出押金就不要了,让老先生用这笔钱买个新的沙发。
 
  目前,双方为此各执一词。合同签约人蔡先生说,这事双方如果协商不了,也可以走司法程序。(浔阳晚报 记者张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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