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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获减免

2014-12-12 11:47 来源:江南都市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12月11日,记者获悉,我省将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介绍,免征或减半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土地登记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取的房屋登记费、白蚁防治费、异地绿化费;人防部门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人防工程使用费。此外,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减半收取。该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省财政厅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公布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各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落实本通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减免相关收费和违规设立收费项目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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