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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将有护理补贴

2016-09-10 19:57 来源:浔阳晚报

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将有护理补贴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九江新媒体JJXMT.CN] 9月7日,由九江市民政局、九江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九江市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在江西省率先出台,该办法的实行,将惠及九江市5000余名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

  据悉,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九江市户籍的60岁及以上、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被评定为2-3级(含2级)且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补贴形式将采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上门护理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采取通过金融机构分发到补贴对象个人账户的形式按月发放。
 
  记者了解到,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应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一站受理”窗口提出申请,需填写《九江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等证明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老年人不能同时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根据《九江市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规定,此次针对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的护理补贴制度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浔阳晚报 商桀 汤高峰 记者洪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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