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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容留多名失足女卖淫 招待所女老板被判刑一年

2016-12-12 16:59 来源:德安法院网

   [九江新媒体JJXMT.CN]借自己经营招待所之便,在招待所内容留多名失足妇女提供性服务。近日,德安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刘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3年3、4月至2015年9月间,被告人刘某在其经营的德安县某招待所内容留多名失足妇女提供性服务,共非法获利人民币6万余元。2015年9月10日,德安县公安局民警在该招待所将完成性交易的一对失足妇女和嫖客抓获,被告人刘某当日亦被公安民警传唤到案。同年9月15日,刘某向公安机关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65000元。
 
  德安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其经营的宾馆内容留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容留卖淫罪。被告人刘某主动向公安机关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有明显悔罪表现,对其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简正波 王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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