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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省事未签订合同 先装修后估价引来麻烦

2015-11-04 14:53 来源:浔阳晚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 “帮别人装修新房,不但工钱没拿齐,反欠业主几千元。”近日,市民张先生拨打浔阳晚报热线8530000反映,他从去年开始为南湖国际小区的一间新房装修,不料工程结束后却拿不到钱。

 
  市民投诉:4万多元工钱被拖欠
 
  张先生去年通过市区一家装饰公司介绍,来到南湖国际小区从事装修工作,但装修结束后,工人被拖欠了4万余元工钱。“那段时间实在累,但想想有工钱,心里还挺高兴。”张先生说。可是高兴没几天,他就陷入了烦恼。“因为是精装修,工作量比较大,期间业主陆续支付了8万元,其中包括部分材料费和部分工钱。但我们算了算,泥工的工资大约是2万元,目前拿到了1.2万元;油漆工的工资约为7000元,已全部拿到;水电工的工资约为8000元,目前拿到了3000元;木工的工资是1万余元,目前一分钱没拿。”张先生告诉浔阳晚报记者,装修结束后,业主请人对装修价格进行核算,最终定价为7.8万元,这样一来,不但工人拿不到工资,还要将多出的金额返还业主。对此,张先生表示不能接受,“其中肯定有猫腻。”
 
  记者了解到,张先生与装饰公司之间并没有签订合同,与业主之间也没有任何书面协议。张先生表示,因为他之前与装饰公司接触过,比较信任对方,而业主与装饰公司也是朋友关系,所以并未签订任何合同。不过,眼看时间过去还要不到钱,张先生很心急。随后,记者拨打了该装饰公司一名汪姓负责人的电话。对此,汪先生表示,张先生和业主都是他的朋友,目前他正在帮助双方进行协商。

  劳动部门: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与张先生一起来到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称,张先生、装饰公司和业主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并非劳动关系。劳动监察部门只受理劳动者与各类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之间劳动关系的案例。如果协商不成功,工作人员建议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问题。
 
  那么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何区别?江西亚都律师事务所的赵律师给出了解释。他说,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务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两者所依据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于《劳动法》,劳务关系则适用于《合同法》。劳动关系上的纠纷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而劳务关系上的纠纷应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
 
  赵律师说,张先生并不属于此装饰公司的工人,与雇用公司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因此,张先生如果还拿不到工钱,可以向法院起诉。(浔阳晚报 记者李超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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